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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事一奖见义勇为行为 |
更新时间:2017-9-28 10:03:23 来源: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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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9月27日电(姚雪青、赵家新)日前,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出台奖励办法,并通知各地见义勇为组织,自2017年7月1日起,对省内见义勇为行为人员及时发现提供重大案(事)件情报线索,及时制止重大恶性犯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在有效避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一事一奖,最高奖励10万元。 《办法》明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及时发现举报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员、重大现行案件犯罪嫌疑人,预防制止重大恶性犯罪的;及时发现报告报复社会和他人、有效预防严重暴力犯罪的;及时发现举报网上网下购买危险物品、准备作案材料工具情报线索,有效预防重大案(事)件的;及时发现控制可能袭击校园师生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制止校园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的;及时制止、有效控制正在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等恶性后果的;及时发现道路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大案(事)发生的。 对上述事迹特别突出的报请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奖励10万元。对因见义勇为而受伤致残的,视情发放康复补助金1万元至10万元。办法强调,上述见义勇为行为实行即时奖励,发现一起,奖励一起。 “这项规定旨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确保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江苏省公安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人员和事迹,各地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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