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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询意见 |
更新时间:2015-2-16 来源: 中国上海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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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晚,市教委公布《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艺术,共13门。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6门科目在合格性考试之外设有等级性考试,其中可选3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折算为相应分数计入秋季高考总分,即“6选3”再“3+3”,与“语数外”成绩一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即日起,市民可登录市教委政务网站“上海教育”(www.shmec.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原文和相关政策制订情况说明,并建言献策。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截止至本月27日。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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