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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回应: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政策未变 |
更新时间:2016-10-25 9:42:58 来源: 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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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系列以《2017义务教育又要变天?双语学校或将受到重大冲击》等为主题的文章在不少家长的微信圈热传。对此,上海市教委昨晚明确回应称,按照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外资可依法申请与本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幼儿园、高中, 但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记者注意到,上述系列文章以近期举行的一场涉外民办学校政策解读会议为由头。文章称,由于“国际课程学校的发展失控”,将进行重大调整等。 微信文章内容真的属实?对此,上海市教委在昨晚的回应中明确表示,此类微信文章对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存在曲解: 首先,本市中小学有四种办学形态,分别为公办、民办、中外合作(仅限高中)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仅可招收境外学生)。本市外籍人员子女招收政策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变化,境外学生可申请入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公、民办学校。 其次,民办学校招收各类学生,均应按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程序进行,学校要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第三,按照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外资可依法申请与本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幼儿园、高中,但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四,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据悉,上海市教委将会同相关区教育局,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对民办学校涉外办学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文件,以进一步规范本市民办义务教育。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将适时公布。 (记者 李星言)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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