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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奖励不该只是普惠制

更新时间:2015-11-2 8:19:00     来源: 解放日报

今天的会议,有一个观点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让我们进一步思考,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到底最应该为谁而建。

在大会主旨演讲中,德国马普学会前主席彼得·格鲁斯教授深入阐述了创新生态体系建设问题。通过彼得·格鲁斯的介绍,结合国内实际,使人们更深入地理解创新生态体系,该体系不是为政府而建,不止为大企业或大学而建,更多是为微观层面的创新主体而建。

灵活而小型的研究团队,是当今世界最为重要的创新主体。如今我们的大多数创新创业,已很少有像“两弹一星”那样的大项目,而是大量集中在诸如IT、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的细分式创新。这些领域的项目中,小团队比大机构减少了层级,创新者更具积极性,也更富有创新竞争力。

支持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要跨越复杂的层级,直接指向这些活跃在创新最前线的小团队。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就是一个极具说服力的例子。青蒿素研究是一个国家级的大课题,但取得核心成就的还是小团队,特别是小团队中的创新引领者,这是诺贝尔奖授予屠呦呦个人的根本原因。我们的创新奖励政策也不应该只是普惠制,不能再搞大锅饭。

今年上海发布的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指导意见中提出,要下放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这条措施是一大进步,但也必须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改革,让创造科技成果的创新主体直接拥有这些权益,而不是做“平均主义”的分配。

(本报记者 徐蒙 整理)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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