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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打手机,拍到罚两百 市交警总队:今后还将升级设备扩大范围 |
更新时间:2016-8-26 10:01:08 来源: 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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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昨天发布消息,今后“开车打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电子警察”抓拍。 据警方介绍,目前,具有该功能的电子警察设备约70套,主要分布在本市部分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陈海公路、沪青平公路等重点路段。下阶段,总队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对其他的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升级,进一步扩大抓拍范围。 开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但在实践中往往容易遭遇取证等难题。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科技部门充分利用视频图像识别分析、以图搜图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全市部分“电子警察”设备的功能进行拓展,实现了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的抓拍。一旦抓拍到该类违法行为,在对相关违法数据的合法性进行人工审核后,这些违法行为将被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每起违法行为都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针对市民关心的使用蓝牙设备打电话是否会被抓拍,交警表示,根据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发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明确: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对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也就是说,用蓝牙而不是通过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不在抓拍范围内。交警部门还将通过非现场电子警察和民警人工现场查处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等妨碍驾驶安全的违法行为。 什么情形是“开车打手机”? 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对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记者简工博 通讯员李辉)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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