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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污染中迎新年工作首日 上海贯彻新大气法发现两违法企业 |
更新时间:2016-1-4 20:43:00 来源: 解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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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对涉嫌违法企业的灌装吸风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涉嫌违法企业的配料车间生产性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涉嫌违法企业的打磨车间正在未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受本地静稳天气、污染排放和上游输送污染物的叠加影响,上海今天在中度空气污染中迎来新年首个工作日。0时至19时,上海实时空气质量指数始终在159至192之间徘徊。今天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市环保局按照这部“史上最严”《大气法》,拟立案查处沪上两家违法企业。 市环境监察总队首先突击检查了某油漆涂料公司,发现该公司虽已在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关节环节加装了吸风设施,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设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后排放,但该公司未能在配料环节做好生产性粉尘无组织排放的防治工作。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某乐器制造厂,发现该厂打磨车间虽然配套有布袋除尘器,但实际在进行打磨作业时却没有开启布袋除尘器。 依照《大气法》,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家企业的相关行为违反了《大气法》,将被立案查处。 随着上海大气污染防控形势的日趋严峻,对于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只会越来越严厉。市环保局负责人指出,新修订的《大气法》比以前更有针对性,也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就有近90种,让违法者难以找到可钻的“漏洞”。同时,这部法也让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腰杆”更硬,比如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保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单位,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让“心虚”的企业不再敢让执法人员吃“闭门羹”。新法还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并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将让违法企业切实得到“罚到痛”的教训。 另据市环境监测中心预测,明天本市受到西南暖湿气流的影响,是阴有雨的天气,局部地区雨量可达中到大雨,将有助于空气颗粒物的冲刷和沉降,空气污染程度将逐渐减轻,好转直至优良水平。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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