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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正能量 维护好形象 |
更新时间:2014-8-20 来源: 文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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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演艺界人士纷纷发表“禁毒”声明 传播正能量 维护好形象 娱乐圈“涉毒”事件频发,某些80后和90后年轻“偶像”成“主角”,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日前,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表演团体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昨天,上海演艺界人士发表声明,拒绝涉毒、吸毒,表示演艺圈应该让正能量“控股”,带头贯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会长韦芝说:作为具有公共演示及引导作用的所有表演艺术人员,都应以文明的言行自律,为公众树立正面形象和榜样。 上海演艺工作者联合会秘书长范林元表示:演艺工作者要珍惜家庭和舞台。把什么当做成功的标准,如何看待名利,又该选择什么样的人交朋友,演艺工作者尤其是年轻演员应该好好想想。 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总经理、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副会长杨绍林认为:对于触犯了法律或违背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演员,院团可以根据规定解聘,这既是警示也是一种教育方式。同时,处理也应当对个人负责。 上影集团发表声明:将一如既往对所属演艺人员进行艺德方面的严格要求和预警,并呼吁全集团、全行业共同关注和参与禁毒工作。 主持人曹可凡说:明星出事,一方面有自身的原因,另一方面某些媒体、粉丝和经纪公司也是有一定责任的。演艺圈应该有更多社会责任的担当。 主持人王自健说:不吸毒,因为有老婆、有家庭。编剧、导演汪远说:通过毒品缓解压力寻找灵感,不是理由。从事创意产业,更不是放纵的理由。毒品是坏东西,没有人不知道,之所以会犯错,是因为有的人缺乏对文艺创作、社会责任的敬畏之心。 上海市戏剧家协会秘书长沈伟民呼吁:要崇德尚艺,坚决抵制戏剧界一切从业人员涉毒、吸毒;要传播正能量,主动维护戏剧界从业人员良好公众形象。 上海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秘书长鱼志平表示:影视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要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其不良行为不仅破坏了自己的形象,还会影响到粉丝群众,所以他们要为自己的不良行为埋单。我们不能让他们再出现在影视作品中。 本报记者 王磊 见习记者 黄启哲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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