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经济网 >> 消费热点 >> 正文 |
身份证号写快递单上?没这要求 |
更新时间:2015-11-12 6:51:00 来源: :解放日报 |
![]() |
11月1日起,根据国家邮政局的要求各地实行快递实名制。不过,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一方面,快递员不核对客户信息的情况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一些快递企业登记、收集客户信息,引发公众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林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一方面,快递实名制重在“核实”而非“登记”,一些快递企业落实实名制规定的方式不正确;另一方面,有关监管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 根据国家邮政局下发的《集中开展寄递渠道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 记者近日在北京、河南、吉林等地采访,多家公司的快递员表示仍未接到如何执行实名制的通知。不过,也有些企业严格执行身份核实。浙江杭州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寄送EMS快递时被快递员要求把身份证号写在快递单上,否则不给邮寄。 林虎表示,方案要求企业比对核实客户信息,而非登记。专项活动期间,并未要求将消费者身份信息记录在快递面单上,或者以其他方式记录消费者身份信息,也不需要登记保存用户的身份信息,不存在查验居民身份证问题,只是进行一下比对核实。“如果有快递企业将身份证号码写在运单上,容易造成快递包裹在流转过程中的信息泄露,这是不合理的。”林虎说,而且,目前的实名制只是在收寄环节,针对寄件人的实名收寄,还不包括投递环节对收件人实行实名投递。 上海市一家物流公司负责人高健表示,快递实名制对于物流公司来说是一种安全的保证,“但是,由于目前没有细化的实施规范,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很多难题,所以实名制在很多物流公司都没有落实到位。” 有专家表示,此前相关部门已多次要求实行寄送邮件实名制,但因政策缺乏连续性效果一直不理想。此次实名制规定是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也仅是一个阶段性措施。在整治活动结束后,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效果不断优化规定。 |
编辑:Zhanglin |
如果您对这篇文章有兴趣或有疑问,希望做进一步交流,请联系QQ:1796793936 | 点击联系 |
热点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