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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治要经济效益更要社会效益 市领导赴宝山调研督导

更新时间:2015-10-16     来源: 中国上海政府网

  10月15日,副市长周波前往宝山实地调研督导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调环境整治既要讲究经济效益,更要讲究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等综合效益。

  下午,周波来到月浦镇友谊村地块,实地察看违建拆除及土地复垦情况。这个区域是今年全市重点生态环境整治对象,地块面积约97亩,涉及石洞口金属切割厂、傲翔物流公司等6家单位。建筑面积13346平方米,其中违法建筑面积1412平方米,违法居住面积626平方米。

  据宝山区介绍,这些区域原先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周边群众上访不断,矛盾比较突出目前,被整治地块上的6家单位退出工作进展顺利,计划10月底前完成拆除,11月底前完成土地复垦,12月将广泛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对该地块及周边区域150亩土地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建设一个集生态防护、居民休闲于一体的生态绿地,切实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

  在石洞口金属切割厂、富谊废旧物资公司等拆除现场,周波一边了解企业原先污染周边环境情况,一边提醒大家在治污过程中务必做到完全彻底,包括清除残留在地表下的钢渣等。据了解,宝山区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还确定了“自选动作”,建立“1+X”治理目标体系:“1”是月浦镇友谊村地块,“X”是若干个重点整治区域,各街镇、园区针对辖区的“五违”现象,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区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这些做法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

  在调研座谈时,周波强调环境综合整治不仅仅是为了改善环境,而是要将整治工作与城市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等紧密结合,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做到规划要升级、标准要提高、力度要加大。环境综合整治不是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强化长效机制,做好打持久攻坚战的准备。整治工作必须依法合规、多管齐下、上下齐心、综合施策。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处罚环境违法企业、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针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必须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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