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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部分新晋特级教师将赴郊区任教三年

更新时间:2014-9-18     来源: 中国上海政府网

  ■第一、二学年须全职到流入区县学校工作,第三学年每周至少拿出4个工作日

  ■将深入到课堂教学一线,主动参与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进行课题研究等

  ■三学年届满后是否留任,将视工作需要并结合特级教师的个人意愿协商确定

  为加强优质资源科学配置、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上海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特级教师流动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自今年起自愿申报人才流动且被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将有望到郊区县学校担任教学工作,交流时间为三个学年。

  从上海市教委公示的2014年特级教师名单上发现,今年约有百名教师新评为特级,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教育学院、职校等,超过半数在中心城区。而其中的部分特级教师将有望赴郊区县任教,提升郊区县的教育水平。

  据悉,特级教师的流动主要指由中心城区向郊区县流动,优先考虑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关系。流动交流时间为三个学年,今年新当选的特级教师自2014学年起至2016学年止,其间第一、二学年须全职到流入区县学校工作,第三学年每周至少4个工作日在流入区县学校工作。三个学年届满后是否继续留任,由双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视工作需要并结合特级教师个人意愿协商确定。赴郊区县任教的特级教师将深入课堂教学一线,主动参与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进行课题研究;且须积极承担校本培训的相关课程,带教指导青年骨干教师,帮助提升教师学科素养和教学水平,并形成一定风格、特色。通过公开课、示范课、讲座、专题报告、听课评课等形式,带动当地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值得一提的是,终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暂停享受特级教师津贴,延长一年流动期限,期满后重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后方可恢复享受特级教师津贴,并结束流动工作。如仍不合格,取消特级教师称号。

  作为今年新当选的特级教师,上理工附中校长沈洪表示,这一方式将助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特级教师赴郊区县进行课堂一线的教学而非行政管理,且针对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能让他们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实现示范作用,将直接带动该校乃至该地区教育水平的提升”。

  在市特级教师、上海市东中学校长金辉看来,近年来郊区县新增大量人口,随之而来的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匮乏,而此次本市以政策方式形成制度,鼓励部分特级教师流动,这会显著带动区域教育水平的良性提升。但他也建议:“部分郊区县薄弱学校的教学方式、观念乃至管理模式都相对滞后,单凭特级教师的一己之力可能对学校改善程度有限,建议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比如支持出版专著、职称评定倾斜等,促进更多优秀青年教师深入这些郊区薄弱校进行定期支教,参与学科建设,形成‘组团式发展’的联动效应,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编辑:Zha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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