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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更新时间:2015-2-2 来源: 中国上海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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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7日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上海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抓好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惩治腐败、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 深入推进平安上海建设。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等专项行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亚信峰会顺利举办。共批准逮捕29577人,提起公诉42791人,同比分别上升7.7%和9.7%。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89人,办理了胡荣驾车冲撞人群故意杀人、和银超抢劫金柜等一批重大案件。立足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加强涉众型、群体性案件的办理,依法查处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一批案件。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犯罪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快办案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18.3%。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批准逮捕5055人,不起诉780人。 积极服务自贸区建设。围绕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战略,结合检察职能,建立了自贸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和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的定位、作用与对策》等系列课题,制定《涉自贸区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指导意见》,办理了李强信用证诈骗案、董良跨境贸易诈骗案等一批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建立合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统一保护平台。 深化保障金融中心建设。上海检察机关充分认识维护金融安全在“四个中心”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加大金融犯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汇、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金融犯罪1925人,同比上升50.7%,办理了芦立新等9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3亿元,上海大乾同实业有限公司、昊祥有限公司逃汇2.94亿美元等案件。建立金融案件信息库,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加强对金融犯罪一类案件的研究,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结合办案,就加强金融创新的风险评估、构建互联网金融监控体系等问题,向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14份;协同市金融纪工委建设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廉政教育网上平台,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上海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方针。以市人大专项监督上海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为契机,加大反腐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54件442人,人数同比上升9.1%,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50万元以上案件99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6件44人,人数同比下降8.3%;立案侦查处级干部37名,王宗南、顾逖泉、陈凌、庄孟虎、巫向前等局级干部5名。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征地动迁、扶贫救济、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4件167人。重视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查处窝案串案138件193人,其中,房地产领域28人、铁路系统28人、金融系统16人。如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贪污贿赂窝案涉案24人、涉案金额高达2.1亿元。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查处行贿犯罪80人,同比上升19.4%。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着力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实、扩大效果。写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深化专业化预防,开展了中央储备粮代储安全、科技扶持资金使用、高值医疗器材统一采购等一批预防专题调研,推动行业治理。将行贿犯罪档案强制查询拓展到政府采购、金融准入、海关通关等领域,加强贿赂犯罪的源头治理。发挥社区检察室作用,探索对基层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开展廉政教育。深化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将廉政教育列为市委党校领导干部任职培训重要课程,通过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微电影等方式,扩大预防宣传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反腐的良好氛围。 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2014年是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第二年,充分发挥程序法在人权保障、公正司法中的特殊作用,更加注重证据的合法性,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要求公安机关对瑕疵证据补正和作出合理解释146份;更加注重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和建议公安、法院变更强制措施838人;更加注重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重视听取律师意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被害人、申诉人等提供司法救助219人;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不起诉信息和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受理220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加强对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6件;探索加强行政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2件。 坚持有错必纠,加强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104件、撤案8件;依法把好批捕、起诉关,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877人;严格监督违规违法行为,对非法取证、扣押物品不规范等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20份。加强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4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8件、再审检察建议9件。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提出检察意见299件。加强基层执法监督,在全市已设立社区检察室41家,对全市9191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做到全覆盖。开展了派出所办案场所专项检察,专项治理在人权保护、执行程序以及赃证物品管理等方面不依法、不规范的问题。 加大对执行法律一类问题的监督力度。建立对执行法律中一类问题的发现和监督机制。年初时,就针对执行法律中的突出问题,确定了毒品案件同案不同判、部分案件报请逮捕标准过低、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员出庭少、民刑交叉案件当事人行使诉权难等17个重点监督项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监督检察建议并跟踪落实。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中,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3件92人;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中,共审查3类罪犯1025人,提出建议收监执行17人。 二、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批准的上海检察改革方案,正确把握检察改革的方向,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上海是全国检察改革试点的先行先试地区,去年7月起在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院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改革中,我们牢牢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要求,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按照检察官33%、检察辅助人员52%、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实行科学配置;严格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坚持将称职、优秀的检察官遴选进入检察官员额,配置在执法办案第一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让检察官真正成为办案主体,做到谁办案谁负责;探索全市检察机关人财物的统一管理,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成立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加强跨行政区划案件的办理和监督。为保证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制定了《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官管理等19项配套制度。 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着眼于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严格司法。明确检察官职权和职责,建立了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的职责分工,规定检察权必须由检察官行使;规定案件在检察阶段终结和作出重大变更的15类案件必须逐案进行评查;规定对宣告无罪、造成国家赔偿等7类案件必须逐案实行责任评鉴,明确责任归属,落实责任追究;规定对律师投诉10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规定对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职业操守等工作实绩和司法行为实行全面记录,加强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 探索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检察办案组织是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高效运行的基础。去年在7个基层院和市、分院有关部门深化试点。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由主任检察官带领若干名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办理案件,并对检察长和检委会负责,实现扁平化管理;严格主任检察官的选拔,选任资深优秀的检察官作为主任检察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负责案件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实行专业化分工,设立经济犯罪、金融犯罪、职务犯罪、简易程序等专业办案组,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 积极构建阳光检察机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上海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试点地区,确定了执法活动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等20多个项目,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加大执法办案公开力度,公开审查、公开宣告不起诉、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诉讼监督等案件725件。推进综合受理中心建设,开通网上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律师预约和信访受理等服务平台。加强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市院开通了新闻客户端和官方微博、微信,各级院检务公开馆、廉政教育馆接受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参观980批3.7万多人次。 有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来信来访30495件。建立信访诉求审查甄别机制,实现诉访分离,引导各类信访分类依法处理。加强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提起抗诉;对有瑕疵的案件,针对不同情况做好督促纠正、经济补偿、困难救助等工作;对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疏导息诉工作;对案件处理正确又不能息诉的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审查、社会参与、心理疏导等方法,依法实施终结。 三、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市院关于改进领导作风、规范公务接待等46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制订了加强作风建设等17项制度规范,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督察,纠正领导干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深化司法为民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举办了群众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4期280余人次,完成第一轮650多名青年干警到社区、社会组织锻炼的五年计划。探索建立执法办案社会评价制度,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考评体系,完善司法为民的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对4个区院领导班子开展巡视,对3名区院检察长组织经济责任审计,交流任职区县院副检察长7人,对配偶移居国(境)外的调离领导岗位。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发挥廉政表率作用。注重优化领导干部年龄、知识结构,培养高学历、专家型的领导干部,目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有博士、硕士研究生38名、全国和市检察业务专家18名。全年安排了63名优秀年轻干部跨区县、跨系统、跨省市挂职锻炼,加强后备干部培养。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业务专家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研究重点课题、带教业务骨干的制度,发挥专家人才引领作用。开展了服务保障自贸区、金融法律高级研修、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以及侵犯专利和商业秘密案件等专项培训,着力培养特殊专业人才。开展新一轮“三优一能”评比,注重办案实绩考察和公认度测评,选拔出市级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业务能手65名,并有6名同志在全国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 始终把加强自身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在全市推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所有案件实现全程、实时、动态监控。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12401件,每季度通报评查结果并纳入检察官执法档案。加强检务督察,开展了刑事赔偿、公诉出庭、起诉书质量以及警车、公车使用等专项督察。严肃处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查处违纪干警2人。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上海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规则》,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市院和17个区县院都向同级人大作了反贪工作专项报告,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加大办案力度、转变侦查方式、推进侦查信息化等30条措施,召开全市会议进行部署。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实施情况,针对市人大提出的要求,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协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司法体制改革、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社区检察工作的专题调研。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来信33件。邀请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出席检察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向市、区人大报备抗诉书110份、重要检察建议934份。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若干意见》,坚持年度检察工作通报制度,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向市政协专题通报司法改革推进情况,邀请政协领导、政协委员出席检察工作会议,视察检务公开工作、社区检察室,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市政协共同开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研究》专题调研,探索确保严格司法、公正司法的有效机制。选任22名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担任新一届市院特约检察员。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政协委员的提案、转信和意见。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对23件拟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探索对公开审查的案件邀请群众旁听,对申诉案件群众参与听证等做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重视发挥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参加会议、听取意见、视察检察工作、评查案件435人次。开展检察长在线、检察官在线、检察官访谈等网络、电视、电台直播153次,加强检察宣传,扩大社会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更好地接受监督。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政治水平、理论素养、创新能力存在差距;检察干部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平、群众工作能力还不相适应;法律监督的能力有待提高,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有待突破;司法公开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活动不严格的问题还存在;自身监督制约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检察人员职业操守的从严管理和有效监督有待加强。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十届市委七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以司法改革为主线、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检察机关,推动上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正确认识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要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各类侵犯公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健康安全、食品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更加有效地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严尺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加大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获利。要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违法取证、侵犯人权、执法不严等司法不公的问题,严惩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司法腐败。要认真贯彻四中全会对加强法律监督提出的新要求,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 二、积极推进检察改革,确保改革初见成效。按照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要以分类管理为切入点,确保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控制基本到位。要完善确保检察权公正运行的制度建设,深化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科学的检察官评价制度。要深化检察办案组织和内设机构改革,完善主任检察官制度,实现办案组织的专业化和内设机构的扁平化。要完善检察官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检察官准入、晋升、遴选、交流、考核、评价、惩戒以及职业保障、职业培养等一整套制度。要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建设,探索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跨区划重大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新体制。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能力。 三、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执法。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要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活动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行纪律不严格,以及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职业操守、改进执法作风。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全市各级院深入推进案件公开办理、案件效果公开评价、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等制度,完善阳光检察机制;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方便群众案件查询、法律咨询、信访受理、预约接待,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从严管理,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法律监督者更应做到忠诚、干净、过硬,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要坚持治院先治长,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执行党的纪律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锐意改革的表率。要加强检察官监督管理,严格职业道德、职业操守、错案追究和违纪惩戒。每一名检察官不仅要做到严格司法、文明办案,还应严格社会交往,严格从业禁止。对违反从业禁止以及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好干部。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创建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改革创新之风,推动检察工作新突破、新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进依法治国、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
编辑:Zhang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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